互联网领域成侵权重灾区,应加快著作权法修法进度

日期:2017-11-02 10:28:42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我国著作权保护工作起步晚、起点低,目前著作权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完全适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使用者缺少著作权保护意识,不尊重原创,随意窃取他人的智力成果。仍有部分社会公众希望免费获得音乐、电影、软件、美术等作品。全社会尊重著作权、尊重创造的局面有待进一步形成。
        据统计,2005年至2016年,全国各级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63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362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超过4.7亿件。
        与此同时,网络空间也日益成为侵权重灾区。自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工信等部门连续12年开展“剑网行动”,集中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2016年,工信部等部门共处置违法违规网站3332个,其中,查处涉及侵权盗版、非法视频的违法网站358个。而新浪每月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侵权微博数量则多达20000余篇。
        由于目前关于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保护措施或手段单一,程序复杂,成本过高,利用网络侵害他人著作权的现象已经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其他作者也可能遇到相同的情形。对此,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将会助长网络侵权的泛滥,破坏正常的学术研究和发展。因而,有必要建立更加便捷、快速、经济、有效的保护机制。实际上,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要求修订著作权法的呼声不断。
        2012年3月,国家版权局就草拟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来,全社会对著作权法修订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收到正式意见1560多份。修法还引起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广泛关注。
        此次征求意见,被很多人视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进入实质阶段。然而,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国家版权局一度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意见以及专家委员会建议进一步完善草案,争取在同年5月底前完成修改并将再次征求意见。同年7月,国家版权局就修改草案第二稿征求意见。自此以后,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再无最新消息。
        此次执法检查中,希望加快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的建议被反复提及。
        加快修法进程,适应科技发展对著作权制度的挑战,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加快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健全著作权权利体系、权利归属制度、著作权登记制度、法定许可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网络环境下确权授权和交易规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顶层设计,加强著作权法与我国已加入国际条约的衔接。此外,还应适时启动著作权法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在著作权法的修订中,应当向互联网领域倾注更多关注,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减少著作权类争议发生的数量。”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陈华指出,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与著作权使用的有限性、有偿性,是一对矛盾,需要国家通过统一立法予以调整。而且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领域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调整完善,也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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