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GB”被商评委宣告无效

日期:2017-12-04 09:35:22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上海俊客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MLGB”被商评委宣告无效,于是该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通报称,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由英文字母“MLGB”构成,该字母组合在网络上广泛使用,其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依照此前《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随后,上海俊客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对于如何判断网络环境下形成了具有相对固定含义的“网络语言”是否符合《商标法》所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合议庭存在分歧,并且涉及不同价值之间的取舍。
        少数意见称,作为网络流行语,用“MLGB”指代骂人的现象形成时间不长,局限在网络环境,主要是年轻人群,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MLGB”尚不能构成骂人的固定含义。社会道德风尚取决于大多数人的认知,不能因为有人将“MLGB”指代骂人,就认为两者建立了固定联系。而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标志含义的识别范围并不等同于该含义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标志特定含义造成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该含义被认知的范围。仅对特定群体而言具有负面含义的标志,同样可以波及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现有证据表明,在青少年群体网络社交中,以“MLGB”指代骂人已形成相对固定的含义。网络社交日益成为青少年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特别是青少年猎奇和反叛心理强烈,三观尚在形成阶段,争议商标注册商品主打的营销卖点为“时尚”“个性”“潮流”,目标定位正是青少年。诉争商标对青少年群体而言含义低俗,维持注册更容易产生将低俗另类当做追求时尚的不良引导,其直接影响的是青少年群体,危害后果也必将及于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现在致电 010-60606105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Go To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