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艺术家,中国国家画院版权保护中心成立

日期:2018-01-16 12:06:27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近年来,随着美术创作的繁荣与艺术品交易的活跃,如何对艺术品版权进行维护以及合理使用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更好服务于艺术家群体、对中国国家画院收藏艺术品的版权进行科学管理,国家画院9日成立“中国国家画院版权保护中心”。
        版权保护中心主要服务功能包括艺术品确权、艺术品版权的授权和艺术家维权,版权保护中心将通过与国内知名专家和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协助艺术家进行版权维护,包括合同及授权文件的起草与签署、以及解决版权纠纷所需要的相关服务。
        据了解,版权保护中心初期以国家画院及其旗下艺术家为主要服务对象,后续将发展为面向广大艺术家全体进行版权服务的专业性机构。
        版权保护,又称著作权,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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