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商标再起烽火

日期:2018-01-26 14:06:33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饮料之战,群雄纷起。红牛商标之争尚未平息,“怪兽”商标再起烽火。自2016年可口可乐投资的能量饮料生产商Monster Beverage(即“怪兽能量公司”),携主打产品魔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就在中国就“怪兽”商标问题展开诉讼。随后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怪兽商标的持有者——曼斯特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在啤酒、饮料制剂两项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不过维持在包括无酒精饮料在内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据了解,魔爪是怪兽能量公司在不能申请“怪兽”商标的情况下,转而注册“魔爪”进军中国市场的。
      
      但怪兽能量公司不服判决并上诉法院,2017年1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针对第3051352号“怪兽”商标,撤销工商总局商评委的一项决定,要求其重新审视。这意味着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能否持有“怪兽”商标的问题上再添变数。
      在此次判决中,虽然可口可乐以及怪兽能量公司得到了想要的结局,但最终是否能够将中文商标由魔爪更替为怪兽还是未知数。一方面,曼斯特饮料公司有权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另一方面,怪兽能量公司折中而来“魔爪”已经遍布了商超、便利店,再将品牌更名并非易事。
      商标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通过商标可以树立信誉、标示商品的质量、服务的形象。这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负责人所认识,名牌意识说到底是商标法律意识。但是,如果不能依法培育和使用商标,则有可能发生纠纷、容易被侵权、甚至在不知觉中违法。应掌握注册技巧,提高注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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