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背后的利益链条
日期:2018-04-09 10:44:46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法律意义是使商标享受在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主要看三个方面:该商标的独创性;该商标的驰名程度;欲享受扩大保护的商品与驰名商标指定商标的关联程度。 驰名商标不是一种荣誉,不存在含金量或者权威的问题。原则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驰名商标只在被认定的个案中具有法律效 力,对于其他情况,只具有参考价值。著名商标:一般是由省级工商局(包括部分市级工商局)认定。由地方性法规来规范。不享受在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 ,更倾向于在本省内享受一些特殊政策服务(比如说禁止他人在本省注册与商标相同的企业字号),也更倾向于是一种企业荣誉。对一个品牌来说,获得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象征着成功和荣誉。对地方政府来说,当地企业收获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是地方经济繁荣的标志。
然而这些评选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2018年1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背后的不为人知的一面。中山市工商局原商标广告管理科长郑嘉宁伙同原局长李某,因涉嫌收受多家知名企业贿赂款,为企业获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报道,案卷中涉及的知名品牌超过十余个,里面既有日化领域的“曼秀雷敦”、地产领域的“雅居乐”,也有内衣品牌“健将”、厨房电器企业好太太电器(品牌“Haotaitai”),还有科技企业达华智能(品牌“MANGO”)。其中,达华智能为A股上市的高新企业,雅居乐所属的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企业。他们有的通过中介机构向郑嘉宁和李某递送现金,有的则是公司领导亲自出马。
企业行贿获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这一付出带来的回报不仅是打响了自己的品牌,各级政府对当地企业也有相应奖励政策,省市区镇等现金奖励累计可达数百万元。
法院一审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郑嘉宁任商标广告管理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帮助企业或相关人员申请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的过程中,单独收受有关人员贿赂款人民币48万元;伙同局长李某(另案处理)收受贿赂款人民币266万元,其中郑嘉宁分得51万元,李某分得215万元。
上述款项来自企业工作人员、地方行业协会和知名企业控股股东。
案卷显示,2012年中山市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申请“Haotaitai”驰名商标。郑嘉宁在材料报送等方面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与局长李某到北京找国家工商总局人员做工作。商标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后,郑嘉宁收受中山市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某健明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3万元。其中郑嘉宁分得3万元,李某分得20万元。
同年,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曼秀雷敦”驰名商标。郑嘉宁与李某赴北京与国家工商总局人员沟通,为该公司申请事宜提供帮助。根据郑嘉宁供述,“曼秀雷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有中间人到其办公室,说受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委托送给其和李某人民币15万元“感谢费”,其中送给其人民币5万元,送给李某人民币10万元。钱是用两个曼秀雷敦的礼品纸袋包装的。
2010年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A股上市。2011年,某商标事务所代理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MANGO”驰名商标。过程中郑嘉宁和李某为其提供帮助,“MANGO”商标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二人收受该商标事务所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2005年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现为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等。2010年,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前述商标事务所成功申请“雅居乐”驰名商标。郑嘉宁为此提供帮助,收受事务所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2008年中山市小榄镇金龙制衣厂申请“健将”驰名商标。前述商标事务所为其代理,使用了同样的手段,“健将”商标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3年,为解决小榄镇五金产品商标被抢注问题,当时的小榄五金协会秘书长找到李某帮忙。李某安排郑嘉宁去国家工商总局协调解决了上述问题。事后,郑嘉宁代收了协会秘书长给李某的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并转交给了李某,告诉李某说是协会秘书长的“感谢费”。
另外,早在2007年,郑嘉宁就曾在某技术创新中心主任为东升镇企业创名牌名标的过程中,为东升镇企业申报著名商标提供帮助,在相关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后,郑嘉宁先后收受该主任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3万元。
然而这些评选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2018年1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背后的不为人知的一面。中山市工商局原商标广告管理科长郑嘉宁伙同原局长李某,因涉嫌收受多家知名企业贿赂款,为企业获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报道,案卷中涉及的知名品牌超过十余个,里面既有日化领域的“曼秀雷敦”、地产领域的“雅居乐”,也有内衣品牌“健将”、厨房电器企业好太太电器(品牌“Haotaitai”),还有科技企业达华智能(品牌“MANGO”)。其中,达华智能为A股上市的高新企业,雅居乐所属的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企业。他们有的通过中介机构向郑嘉宁和李某递送现金,有的则是公司领导亲自出马。
企业行贿获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这一付出带来的回报不仅是打响了自己的品牌,各级政府对当地企业也有相应奖励政策,省市区镇等现金奖励累计可达数百万元。
法院一审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郑嘉宁任商标广告管理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帮助企业或相关人员申请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的过程中,单独收受有关人员贿赂款人民币48万元;伙同局长李某(另案处理)收受贿赂款人民币266万元,其中郑嘉宁分得51万元,李某分得215万元。
上述款项来自企业工作人员、地方行业协会和知名企业控股股东。
案卷显示,2012年中山市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申请“Haotaitai”驰名商标。郑嘉宁在材料报送等方面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并与局长李某到北京找国家工商总局人员做工作。商标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后,郑嘉宁收受中山市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某健明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3万元。其中郑嘉宁分得3万元,李某分得20万元。
同年,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曼秀雷敦”驰名商标。郑嘉宁与李某赴北京与国家工商总局人员沟通,为该公司申请事宜提供帮助。根据郑嘉宁供述,“曼秀雷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有中间人到其办公室,说受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委托送给其和李某人民币15万元“感谢费”,其中送给其人民币5万元,送给李某人民币10万元。钱是用两个曼秀雷敦的礼品纸袋包装的。
2010年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A股上市。2011年,某商标事务所代理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MANGO”驰名商标。过程中郑嘉宁和李某为其提供帮助,“MANGO”商标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二人收受该商标事务所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2005年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现为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等。2010年,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前述商标事务所成功申请“雅居乐”驰名商标。郑嘉宁为此提供帮助,收受事务所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
2008年中山市小榄镇金龙制衣厂申请“健将”驰名商标。前述商标事务所为其代理,使用了同样的手段,“健将”商标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3年,为解决小榄镇五金产品商标被抢注问题,当时的小榄五金协会秘书长找到李某帮忙。李某安排郑嘉宁去国家工商总局协调解决了上述问题。事后,郑嘉宁代收了协会秘书长给李某的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并转交给了李某,告诉李某说是协会秘书长的“感谢费”。
另外,早在2007年,郑嘉宁就曾在某技术创新中心主任为东升镇企业创名牌名标的过程中,为东升镇企业申报著名商标提供帮助,在相关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后,郑嘉宁先后收受该主任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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