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怒撕《明日之子》:赔偿300万

日期:2018-07-06 11:47:35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近年来,音乐综艺节目层出不穷,但节目中的歌曲版权操作却屡屡出现问题,版权纠纷不断。如今很多个人创作者对于版权问题越来越看重,未经授权的翻唱或者随意引用在节目上都是侵权行为。
  近日,音乐人李志在微博就自己音乐作品被侵权一事发长文。李志在文中指出,在6月30日播出的《明日之子》中,有选手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的歌曲。李志表示将会提交诉讼至法院,要求节目方和毛不易共赔偿其版权损失累计300万元。
        据了解,作为被侵权的一方,李志当下的态度很强硬,甚至还列举出了几个被告方应该赔偿的具体金额: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权费用;100万是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并且李志还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
  《明日之子》是一档由腾讯视频推出的网络偶像养成节目,分别由首席星推官杨幂、才华星推官薛之谦和实力星推官华晨宇坐镇,它开创了盛世美颜、盛世独秀、盛世魔音三大赛道。作为当下在腾讯视频中大热火热的综艺类选秀节目,《明日之子》第二季分别由李宇春、吴青峰和华晨宇三位星推官主理三大赛道,“厂牌星推官”由杨幂出任,何炅将担任“现场总导演”。
  音乐平台需要大量的版权内容来维持运营,“版权采买”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环,然而很多节目似乎为了抓紧出风头,疏忽了对版权的尊重,尝尝选择“先上车,后补票”的形式,从而导致法律纠纷不断。
  开播没几天,《明日之子》就碰上了“版权侵权”这样的麻烦,只怕要头疼不已,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显得迫在眉睫。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侵权,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北京驰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在多年的知识产权代理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驰为一直秉承“诚信为本、服务为重,客户为先、互利共赢”的公司理念,以“快速、高效、负责”的工作准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深知质量决定成败,诚信铸就品牌,驰为会以精湛的专业知识、高度的责任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现在致电 010-60606105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Go To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