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卖家均被判刑,因网购假冒灯具“省钱” 

日期:2019-08-23 11:47:11 / 人气: 0次 / 来源:温州商报

近日,承包商童某和网络销售商黄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

2016年3月22日,鹿城人童某从浙江某装饰有限公司承包了某市中心血站迁建工程综合楼及实验楼内装修工程。童某认为某市中心血站的招标价比较低,他便想方设法在材料的购置上动起歪脑筋。

童某通过网上搜索,找到了黄某经销的假冒某品牌灯具,并以113033元的价格先后4次向黄某实际经营的店名为“凯越照明”和“凌辉照明”的淘宝店铺购买假冒品牌的各个品种灯具2192个,并以16.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市中心血站。

乐清法院审理认为,童某、黄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3.5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记者黄伟、通讯员岳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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