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一团队专利以3800万元“卖出”

日期:2017-05-23 11:57:38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        
        近日,在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的指导下,同济大学、润坤(上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技术专利转移协议》,将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占山教授团队自主研发的“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装置”6项发明专利授权转让,合同金额共计3800万元人民币,创下了同济大学历史上最大额度的技术转移现金合同。同济大学校方表示,这是该校“企业+高校+独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三位一体”专业化、规范化技术转移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
  当天,同济大学发布《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对科技成果的形成、转化流程、收益分配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此激励师生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开发、应用、推广。       
        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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