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起诉迪拜公司盗用商标

日期:2018-04-03 09:50:01 / 人气: 0次 / 来源:未知

        据国外媒体报道,阿里巴巴对一家迪拜公司提出控诉,称其使用阿里巴巴的注册商标名称引起混淆。
        
        阿里巴巴认为这家公司用误导性商标名称以加密货币形式筹集350多万美元的资金,这种加密货币叫做“Alibabacoins”。
        阿里巴巴向曼哈顿地区法院提交诉状,它认为Alibabacoin Foundation用误导性方式,不加修改使用阿里巴巴商标。一次又一次使用自己的商品,试图迷惑消费者,让他们相信自己的产品与阿里巴巴有关,或者得到了阿里巴巴的支持。
        美国地区法官金巴·伍德(Kimba Wood )发出临时限制令,要求Alibabacoin在4月11日做出解释,证明自己与侵权并无关系。诉讼的目的除了想阻止Alibabacoin继续侵权,还会要求对方做出赔偿,给予处罚,因为侵犯联邦和纽约法规则,诉讼可能还会索取3倍的损害赔偿。
        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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